晚餐後,可樂果妹遞給我500元:「媽咪,妳可以幫我買剩下的迷宮系列嗎?」
我嚇一跳,這可是她第一次主動掏錢出來請我幫她買書。而且我還知道她撲滿裡才700元,卻能拿出500(而不是買她最愛的美勞材料、畫筆或玩具),可見有多喜歡。
最近每晚,父女三人最熱愛的閱讀活動(遊戲?),就是在家裡已有的12本知識大迷宮系列中流連忘返。
大開本、全彩,打開後跨頁,就是一個主題,一本書約有12篇主題。每一個主題大概有四種玩法,陳列在跨頁主題的左邊:一般迷宮、找出隱藏圖案、進階迷宮(有任務的)、謎題。
依照可樂果妹不太識字的程度,打開就可以玩「一般迷宮」。小孩真的很奇怪,即使是走過的迷宮,還是樂此不疲一直玩。
若是爸爸或姊姊陪她玩,還可以告訴她「隱藏圖案」、「進階迷宮」或「謎題」的題目,她就可以玩得更深入。
畫風非常細膩,單純看畫面,非常享受找尋線索的趣味。而在題目的上下,還有文字補充知識性的說明,詞彙並不深,念給像可樂果這種學齡前的孩子讀,並不困難理解。
寒假以來,我常聽見父女三人在客廳大呼小叫:「啊!我找到了!」、「哇,妳怎麼眼睛這麼厲害?」、「唉呀,我找不到路!」…..常聽見雙果爸爸讚賞可樂果妹,難怪她總在睡覺前,躺在我身邊滿足的嘆氣著:「我好喜歡迷宮書啊!」
這種遊戲式的書,一起玩才好玩。但若是一個人時,也可以靜靜享受再找一遍的樂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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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沒有覺得一定要「文字書」,才是「閱讀」。
可以讓孩子在書本中進入心流,並在闔上書後,能滿足的嘆口氣:「好喜歡喔!」,我認為就達到閱讀效果了。
現在走走迷宮、找找隱藏物品,聽點搭配這主題的相關知識,對此刻的可樂果妹妹,真的是剛剛好。好玩,有趣,就是吸引孩子,進入閱讀世界的敲門磚。
可樂果妹請我補足的是:運動、玩具跟妖怪迷宮。(這樣家裡15本就都有了!)
當孩子願意付出一點什麼時來換取她的書,我是一定會接受(她的錢),但會肯定她願意為閱讀付出的行為。
用辛苦存來的零用錢買書,在六歲的年紀中,慢慢認識書的價值;也慢慢知道,閱讀的快樂,在於父母的支持,更在於自己的爭取。
閱讀,終其一生是自己的事;父母可以陪伴引導,但閱讀不是為了父母做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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整套14本(未含恐龍迷宮)竟然有66折ㄟ,喜歡的話不妨先存起來,等到會員日9折再入手,59折買起來比較不痛。
不過,如果孩子(們)很愛,每晚每晚都要抱著一直看一直玩,這個花費,就會值得。
不確定孩子喜不喜歡,可以先買不在套書內,最新的恐龍迷宮,試試水溫(可樂果好愛,但媽媽pass,恐龍畫得太像了)